关于做好2021年1月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4 15:15:11

 

为做好我校2021年1月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课程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德育和体育达标,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2. 各学院(研究院)成立由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院的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研究生的毕业资格由各学院(研究院)负责审查。由学院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研究生毕结业资格审核数据报送。

3.申请毕业的研究生于学院录入答辩结果后,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确认毕业批次以及是否同时申请学位。

4. 申请结业的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在线填写提交结业审批表。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按照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结业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2017.6.15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执行。

5.各学院(研究院)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线上完成毕业结业数据审核和报送,并从系统中打印纸质《学院(研究院)审核研究生毕业资格总结报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表》,经由学院主管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月11日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对于仅申请毕业尚未申请学位、申请结业的研究生,学院需同时携带相关申请材料来培养办审核。

6. 研究生院审核毕结业资格和纸质版材料无误后,拟定于2021年1月12日完成学历电子注册。这将作为制作证书和发放证书的重要依据。学院请务必核实提交的研究生毕业信息,一旦注册毕业不得更改毕业时间。

 

特别提醒:由于自2020年9月学信网规定学历注册时必须有学历照片,否则无法注册。请拟定于1月毕业的研究生尽快登录学信网查询学历照片,如无学历照片务必于1月10日前在照片补采地点完成学历照片补拍。

补拍点地址:建外SOHO东区二号楼1803室,地铁国贸站C口出,国贸桥西南方向。联系电话:58691620。营业时间:周二至周日9:30-17:00(周一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证书发放

1.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在学历注册后,方可发放。在此之前,研究生院无法提供证书编号信息。

2.非定向研究生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学院(研究院)统一发放,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由研究生院负责发放。

3.定向培养生领取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时,须携带其定向培养单位的相关函件。函件须注明:同意其领取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出函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委托培养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出具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三、线上具体操作流程

     毕结业申请及审核线上操作流程见附件 《研究生毕结业申请及审核系统操作指南》。

 

研究生毕结业申请及审核系统操作指南.pdf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申请结业实施细则及相关表单.zip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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